原、被告因为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关于合同的效力等问题发生争议,请判断如下四例:(1)判断“原告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应当将合同

原、被告因为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关于合同的效力等问题发生争议,请判断如下四例:
(1)判断“原告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应当将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事实证明到高度可能性的标准,否则将承担证明责任的不利后果?”
(2)判断“被告主张合同关系不存在,应当将合同关系不存在的事实证明到高度可能性的标准,否则将承担证明责任的不利后果?”
(3)判断:“被告主张合同存在欺诈而要求撤销合同,应当将存在欺诈的事实证明到高度可能性标准,否则将承担证明责任的不利后果?”
(4)判断:“原告主张合同不存在欺诈,应当将不存在欺诈的事实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否则将承担证明责任的不利后果?”
【正确答案】:证明标准以证明责任为前提,故理解证明标准应当注意如下三个问题:1.承担证明责任的人需要提供证据将其主张的事实证明到相应标准,法院才会采信其主张的事实,如果达不到相应证明标准,即处于事实不清、真伪不明的状态,承担证明。2.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无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事实,自然不需要将该事实证明到相应证明标准。3.当然,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有提出证据的权利,但其提供证据的目的是反驳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即只要让该事实一直处于事实不清、真伪不明情况下,法院即会认定对方(承担证明责任一方)主张的事实不存在。
据此分析以上四例:
(1)正确。对于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的事实应当由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原告承担证明责任,此时需达到一般标准,即高度可能性
(2)错误。对于合同是否成立,应当由主张成立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被告主张合同关系不成立,无需对该事实承担证明责任,自然无需达到相应证明标准。只要合同是否成立这一事实处于事实不清、真伪不明状态,法院即应认定合同不成立。
(3)错误。对于合同是否存在欺诈事实,应当由主张存在欺诈的被告承担证明责任但该事实应当适用特殊标准,即排除合理怀疑,而不是高度可能性标准。
(4)错误。对于合同是否存在欺诈,应当由主张存在欺诈的被告承担证明责任,原告主张不存在欺诈事实,不承担证明责任,故无需达到该证明标准,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