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对国内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对国内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
A、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B、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C、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D、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E、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
【正确答案】:ABCD
【题目解析】: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①第(4)、(5)两项,2012年修订前的《民诉法》规定的为“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