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资料(5)中的车辆购置业务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数额。

计算资料(5)中的车辆购置业务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数额。

车辆属固定资产,应于投入使用的下月起计提折旧。车辆购置业务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数额=52.8×(1-5%)+4÷(8+12)=8.36(万元)。则:资料(5)中的车辆购置业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8.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