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劳动仲裁机关将如何裁定?说明理由。

黄某是某私营制衣厂的缝纫工,2013年2月26日生育一双胞胎后在家休息,4月7日接到厂方通知让其上班。黄某因双胞胎生育且系难产,身体恢复较慢,没有回厂上班,直到5月底才开始上班。厂方以黄某违反厂规为由,从其工资中扣除了700元。黄某向厂方提出,生育应享受90天产假,自己并没有违反规定,要求补发所扣工资,厂方以厂里女工多,厂规规定产假只能歇45天,产假期间每月只能发800元生活费为由予以拒绝。黄某为此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申诉,请求企业落实女工特殊劳动保护法,补发所扣工资,试问:


本案劳动仲裁机关将如何裁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要求企业落实女工特殊劳动保护,补发所扣工资。

理由: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是指根据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生理机能的变化,所给予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在女职工产期应受到保护并享受假期与工资,所以仲裁企业应落实女工特殊劳动保护,补发所扣工资。


【题目解析】:

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根据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生理机能的变化,所给予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本题中女职工处于产期,应依法享受假期与工资,故应该补发所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