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从乙企业购入日化用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甲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从乙企业购入日化用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30000元;
(2)从丙企业购入电子产品一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价税合计金额452000元;
(3)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电脑100台,合同中约定,每台电脑不含税售价为5000元,本月20日将电脑全部发出;
(4)零售化妆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13000元;
(5)将4台复印机无偿赠送给某企业,已知同类复印机对外销售的不含税售价为每台5000元。 


计算从乙企业购入日化用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

从乙企业购入日化用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0×13%=3900(元) 


【题目解析】:

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可以抵扣。

故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0×13%,计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