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选举法》第五次修正,规定总人口特别多的乡镇代表名额的上限为不超过( )
A、150名
B、160名
C、180名
D、200名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此题为识记类题,关键词:“上限”。2010年《选举法》第五次修正,规定总人口特别多的乡镇代表名额的上限为不超过160名。B项正确。知识拓展: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0名,每15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60名;人口不足2000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40名。
2010年《选举法》第五次修正,规定总人口特别多的乡镇代表名额的上限为不超过( )
- 2024-08-16 19:13:17
-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0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