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政府拒绝人大常委会建议的做法正确吗?请说明理由。

2007年5月,中共某县县委向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了15名乡、镇长任职和免职的建议名单。县人民政府随即将这15名乡、镇长予以任免,并以县人民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发至县各直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国家机关。该县人大常委会收到此任免文件后,认为该文件违背了《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建议县政府予以纠正,县政府却不予理睬。在这种情况下,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就县政府的这一任免文件进行专题审议,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县政府这一任免决定事先未经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不符合法律规定,故通过决定将其撤销。
请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该县政府拒绝人大常委会建议的做法正确吗?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B;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该县人大常委会撤销县政府此任免文件是有法律依据的,是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


【题目解析】:(1)本题应首先判断是否合法:不正确。判断错误,本题不得分。 (2)法律依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3)结论:该县人大常委会做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