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立法权。
(2)行政措施规定权。
(3)提出议案权。
(4)国家行政事务领导和管理权。
(5)部分地区紧急状态决定权。
(6)机构编制权和人事管理权。
(7)对外事务管理权和缔约权。
(8)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