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宪法和政协章程将人民政协的性质规定为( )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宪法和政协章程将人民政协的性质规定为( )
A、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B、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C、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D、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E、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正确答案】:ABCD
【题目解析】:此题需要区分人民政协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选项ABCD均为人民政协的性质,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属于某种“组织、机构、渠道、形式“,可据此来进行记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考生需区分“人民政协”和”政治协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