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予以处分,这个期限是( )
1年
2年
3年
5年
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