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二中招标代理机构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事件二中,招标代理机构的做法妥当。
理由:因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做出了规定,其中之一是投标人投标当年内没有 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而甲施工单位在一个月前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属于投标当年发生的重大事 故。因此可以取消甲施工单位的投标资格。
事件二中招标代理机构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 2024-11-09 18:50:01
-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