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甲公司连续工作满8年;李某与乙公司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产生用人单位可以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王某在丙

张某在甲公司连续工作满8年;李某与乙公司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产生用人单位可以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王某在丙公司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时已在该公司工作了10年;赵某在丁公司累计 工作了12年,但期间曾离开过丁公司。上述情形中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是( )。
A、张某
B、李某
C、王某
D、赵某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现在我们来逐项分析: A. 张某在甲公司连续工作满8年,但并未满10年,因此不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条件。 B. 李某与乙公司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产生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符合上述第三项条件,所以李某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 王某在丙公司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时已在该公司工作了10年,但并未说明王某是否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因此不能完全确定其符合第二项条件。 D. 赵某在丁公司累计工作了12年,但期间曾离开过丁公司,这意味着他并未在丁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因此不符合第一项条件。 综上所述,只有李某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故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