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揽合同中解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B、承揽人将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C、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D、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该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在承揽合同中,解除权是指合同一方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我们逐项分析给出的选项:
A选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并未直接赋予承揽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承揽人将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需要经定作人同意,若未经同意,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但B选项的表述“承揽人将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完整,它忽略了“未经同意”这一重要前提。因此,B选项错误。
C选项:承揽人不能随意解除合同。承揽合同具有特定性和人身性,承揽人需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因此,C选项“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是错误的。
D选项: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明确赋予了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的任意解除权,并规定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D选项正确。
综上,正确答案为D。
关于承揽合同中解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 2024-11-09 18:02:41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