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竣工田期为2018年6月30日,在施工中因天气持续下雨导致甲供材料未能及时到 货,使工程延误至2018年7

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竣工田期为2018年6月30日,在施工中因天气持续下雨导致甲供材料未能及时到 货,使工程延误至2018年7月30日竣工,但由于2018年7月1田起当地计价政策调整,导致承包人额外支付了 300万元工人工资。关于这300万元的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增加的300万元因政策变化造成,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
B、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因此政策变化增加的300万元应由发包人承担
C、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增加的300万元应由承包人承担
D、工期延误是承包人原因,增加的300万元是政策变化造成,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根据题目描述,由于施工中持续下雨导致了工程推迟,然而额外支出的300万元工资是因为当地计价政策调整(政策变化)引起的。根据情况分析: - 承包人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承担由于不能及时完成工程造成的责任,如原因归结为违约或延期交付等。 -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政策变化增加的额外费用并非由于竣工日期的变更所致(通常不在承包人控制范围内),而是因为发包方原因导致的,所以应该由发包方承担增加的300万元工资。 因此,选项B"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因此政策变化增加的300万元应由发包人承担"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