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某施工企业施工合同收入为2000万元,兼营销售商品混凝土收入为500万元,出租起重机械收入为 80万元,代收商品混凝土

2017年某施工企业施工合同收入为2000万元,兼营销售商品混凝土收入为500万元,出租起重机械收入为 80万元,代收商品混凝土运输企业运杂费为100万元,则2017年该企业的营业收入为()万元。
A、2680
B、2580
C、2500
D、2000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在这个问题中,我们需要确定哪些收入应计入2017年该施工企业的营业收入。 首先,施工合同收入2000万元是施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应计入营业收入。 其次,兼营销售商品混凝土收入500万元,这也是企业通过销售商品形成的收入,应计入营业收入。 再次,出租起重机械收入80万元,这是企业通过提供劳务(即出租设备)形成的收入,也应计入营业收入。 最后,代收商品混凝土运输企业运杂费100万元,这并非企业自身的收入,而是代收的费用,不应计入营业收入。 因此,2017年该企业的营业收入 = 施工合同收入 + 销售商品混凝土收入 + 出租起重机械收入 = 2000万元 + 500万元 + 80万元 = 2580万元。 所以,正确答案是B选项,即2017年该企业的营业收入为25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