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现甲公司拟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子公司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
B、甲公司须对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丙公司能对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D、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能对抗丙公司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在考察甲公司拟将其与乙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子公司丙公司的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各选项。
A选项指出“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意味着,甲公司想要将其在借款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必须经过乙公司的同意。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
B选项说“甲公司须对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在此情况下,甲公司是将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丙公司,而非为丙公司提供担保,因此甲公司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B选项错误。
C选项提到“丙公司能对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这一说法并不准确,因为在此情况下,是甲公司的权利义务被转让给了丙公司,而不是甲公司成为了丙公司的担保人。因此,丙公司不能基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抗辩来对抗乙公司。C选项错误。
D选项表示“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能对抗丙公司”。但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是基于其与甲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这一抗辩不能直接对抗丙公司,除非该抗辩具有对抗任何受让人的效力。在此情况下,并没有提到这种特定的抗辩。因此,D选项也是错误的。
综上,正确答案是A。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现甲公司拟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子公司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2024-11-09 06:18:46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