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李某育有甲、乙兄弟二人继承了其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但是房产一直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甲长期在外地,由乙实际居住。一日因房屋地基

某村李某育有甲、乙兄弟二人继承了其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但是房产一直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甲长期在外地,由乙实际居住。一日因房屋地基不牢倒塌,对邻房造成一定损害。对此,( )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应由甲、乙分担责任,并由乙适当多负担
D、甲、乙二人共同共有该房屋
【正确答案】:BD
【题目解析】:首先,关于房产的继承问题,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李某的父母去世后,其房产由其子女甲、乙二人共同继承。由于房产一直没有进行变更登记,但这并不影响甲乙二人对房产的共有关系。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甲乙二人对房产是共同共有的关系,故D选项“甲、乙二人共同共有该房屋”是正确的。 接下来,关于房屋倒塌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作为房产的共同共有人,在房屋倒塌对邻房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由于乙是实际居住人,对房屋的状况更为了解,因此在实际赔偿责任的分配上,乙应适当多负担。但题目选项并未直接涉及“乙应适当多负担”这一分配细节,而是问的是“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甲乙二人作为共同共有人,应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B选项“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是正确的。 因此,答案是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