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业主对屋内部分享有所有权,对楼道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B、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以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C、住在临街的业主可以自行将住宅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
D、业主有权更换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正确答案】:AD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物权法》中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
A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业主对屋内部分享有所有权,而对楼道等共有部分则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B选项错误。同样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这表明业主不能仅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对共有部分的义务。
C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说明临街业主不能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除非得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
D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说明业主有权通过法定程序更换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为AD。
对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2024-11-09 06:16:00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