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中的优先认购权条款赋予了作为老股东的股权投资基金的权利是()。Ⅰ、目标企业发行新股时,可以按照比例优先于新进投资人进行认购Ⅱ、目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时,可以按照比例优先于新进投资人进行认购Ⅲ、目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时,可以按照比例优先于新进投资人进行认购Ⅳ、可根据企业未来实际业绩情况相应调整企业估值
A、Ⅰ、Ⅱ、Ⅲ、Ⅳ
B、Ⅰ、Ⅱ
C、Ⅲ、Ⅳ
D、Ⅰ、Ⅱ、Ⅲ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优先认购权条款。优先认购权是指目标公司未来发行新的股份或者可转换债券时,股权投资基金将按其持股比例获得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利。优先认购权不适用的情况包括为上市而进行的首次公开发行(IPO)、为建立员工持股计划而增加的股份发行,为履行银行债转股协议而增加的股份发行等。故“目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时,可以按照比例优先于新进投资人进行认购”不属于优先认购权条款的权利。估值调整条款是指目标公司的实际业绩未达到事先约定的业绩目标,调整企业的估值。故“可根据企业未来实际业绩情况相应调整企业估值”属于估值调整条款而不属于优先认购权条款。
投资协议中的优先认购权条款赋予了作为老股东的股权投资基金的权利是()。Ⅰ、目标企业发行新股时,可以按照比例优先于新进投资人进行认
- 2024-11-08 13:41:40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