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协议常见条款,以下表述正确的是()。Ⅰ、相对于随售权条款来说,目标公司的创始股东更难接受拖售权条款Ⅱ、加权平均法下的反摊

关于投资协议常见条款,以下表述正确的是()。Ⅰ、相对于随售权条款来说,目标公司的创始股东更难接受拖售权条款Ⅱ、加权平均法下的反摊薄条款更能保护投资人的利益Ⅲ、行使回售权也可以达到估值调整的目的Ⅳ、估值调整机制既有现金补偿类,也有股份补偿类
A、Ⅰ、Ⅲ、Ⅳ
B、Ⅱ、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投资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随售权又称共同出售权,是指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欲对外出售股权时,股权投资基金有权以其持股比例为基础,以同等条件参与该出售交易。拖售权又称领售权、强卖权或强制出售权,是指如果有第三方向股权投资基金发出股权收购要约,且股权投资基金接受该要约,则其有权要求其他股东一起按照相同的出售条件和价格向该第三方转让股权。随售权是股权投资基金欲强行进入其他股东与第三方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其他股东与第三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而拖售权则恰恰相反,是股权投资基金强迫其他股东进入股权投资基金与第三方的交易,交易价格以股权投资基金与第三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相比随售权,拖售权赋予股权投资基金更大的权利,使其即使作为少数股东,却可以享有通常只有绝大多数股东才能享有的决定公司转让的权利,此种权利有时会严重侵害创始股东的利益。在多数情形下,拖售权条款会被被投资企业创始股东拒绝。故“相对于随售权条款来说,目标公司的创始股东更难接受拖售权条款”。反摊薄条款也称为反稀释条款,本质上是一种价格保护机制,适用于后轮融资为降价融资时,用于保护前轮投资者利益的条款。通过反摊薄条款进行保护的方式通常有两种:完全棘轮和加权平均,前者比后者更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故“加权平均法下的反摊薄条款更能保护投资人的利益”错误。估值调整机制在股权投资基金中也常常被称为“估值调整协议”或者“对赌条款”。估值调整条款既可以条款形式存在于投资协议中,也可以一个专门的协议即估值调整协议形式存在。该机制的触发条件是目标公司的实际业绩未达到事先约定的业绩目标,或发生特定事件(如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前实现IPO、原大股东失去控股地位、高管严重违反约定等)。估值调整机制触发后,由被投资企业创始股东或其他利益方按照协议约定的计算规则向股权投资基金以现金或股权方式提供补偿。估值调整机制也因此分为“现金补偿类”和“股份补偿类”。其中,现金补偿通常通过行使回售权实现,股份补偿则可以通过股东间以较低的名义价格进行股份转让或调整优先股与普通股之间的转换系数来实现。故“估值调整机制既有现金补偿类,也有股份补偿类”和“行使回售权也可以达到估值调整的目的”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