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0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有,后因与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二儿子所有。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a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故应以a遗嘱为准
B、b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b遗嘱为准
C、a、b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
D、a、b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知识点:第4部分>第2章 > 第4节 > 继承法(熟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故本题答案选A。
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0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有,后因与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
- 2024-11-08 07:26:35
-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