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销售公寓、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有在职员工60人。2019年度销售商品房收入11000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销售公寓、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有在职员工60人。2019年度销售商品房收入11000万元,利润为210万元。
2019年1月,该公司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财大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为13000万元,合同签订后,印花税即已缴纳。该工程于2019年11月竣工。由于工程建筑图纸经过重大修改,原办公楼由七层改为五层,实际工程决算金额为9600万元。该公司2019年12月签订交大工程建筑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6000万元,并以财大工程多缴印花税为由,直接冲减合同金额3400万元,然后计算缴纳印花税。交大工程还有建筑设计合同金额400万元、电力安装工程合同金额800万元、消防安装合同金额600万元、建筑技术咨询合同金额40万元,均尚未申报缴纳印花税。
根据我国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该公司计算缴纳印花税的做法正确吗?怎样才能做到既不额外增加税负,又不偷税漏税?你能帮助该公司正确计算应纳印花税税额吗?
【正确答案】:分析思路:
根据我国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该公司计算缴纳印花税的做法不正确。
税法规定,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因此,财大工程施工合同多缴印花税不能直接冲减交大的工程建筑合同金额,交大工程建筑合同应按合同金额缴纳印花税。
16000×3‰=48(万元)
建筑技术合同、电力安装工程合同、消防安装合同和建筑技术咨询合同应缴的印花税计算如下:
400×3‰=1.2(万元)
(800+600)×3‰=4.2(万元)
因此,该公司应纳印花税税额为:48+12+4.2=53.4(万元)。
为避免由于合同履行实际金额小于合同所载金额产生的额外印花税负担,可以利用不确定金额和保守金额进行税收筹划。税法规定:对于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该项规定提供了利用不确定金额筹划的可能性。
纳税人在签订金额较大的合同时,可有意识地使合同中所载金额不能明确,从而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达到少缴印花税税款的目的。
或者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充分考虑以后经济交往中可能会遇到的种种情况,确定比较合理、保守的金额,防止所载金额大于合同履行后的实际结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