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区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在该省8000万元以上的案件由中院管辖)。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

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区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在该省8000万元以上的案件由中院管辖)。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可由丙区法院管辖
B、可由乙区法院管辖
C、应由一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司法确认申请
D、本案的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裁定,均具有既判力
E、可由甲区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D
【题目解析】: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管辖问题应当分情形讨论:如果是法院邀请调解组织调解的,由作出邀请的法院管辖;如果是调解组织自行调解的由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以及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院管辖的,由相应的中院管辖。本案并不存在法院邀请调解组织调解的情形,也不存在中院管辖问题,故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以及调解组织所在地法院基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