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大恒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到期未能归还借款,大恒银行向法院起诉甲乙二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关于诉的合并和共同诉讼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
B、本案属于诉的客体的合并
C、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
D、本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
E、本案属于不属于共同诉讼
【正确答案】:AC
【题目解析】:甲乙二人承担连带责任,银行起诉甲乙二人,基于一个借款法律关系,诉讼标的同一,应当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
甲向大恒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到期未能归还借款,大恒银行向法院起诉甲乙二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关于诉的合并和共
- 2024-11-06 07:25:11
-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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