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0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剩余1000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A、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B、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C、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D、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由于被告杨某的诉讼请求与本案原告刘某所提出的要求其给付货款4000元的诉讼请求不存在牵连关系,因此,不能构成反诉
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
- 2024-11-06 07:24:02
-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