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视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
B、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D、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具有拘束力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乙申请法院向债务人甲送达支付令该支付令对担保人丙没有约束力,D选项错误:其次,债务人甲在法定期间没有提出异议,而是向其他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效力,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支付令,故A、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
- 2024-11-06 07:23:54
-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