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以拘传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追索赡养费,乙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故不能缺席判决其次,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以拘传,但拘传的前提是经两次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只经过一次传票传唤,故不能拘传。而本案必须到庭的被告没有到庭,确实无法开庭,只能是先延期审理,再传票传唤一次,不到庭再拘传故本题应属于延期审理的“其他”这一情形。
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
- 2024-11-06 07:22:35
-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