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为武警部队上尉,驻防于甲地,其所属部队团部位于乙地,原籍为丙地,其妻为丁地人民医院医生,户籍在丁地。现其妻以感情不和为由请求

林某为武警部队上尉,驻防于甲地,其所属部队团部位于乙地,原籍为丙地,其妻为丁地人民医院医生,户籍在丁地。现其妻以感情不和为由请求离婚,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辖?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第1款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题应由丁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