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委任职行政官员的等级是()

北洋政府时期,委任职行政官员的等级是()
A、第六至第九等
B、第一、二等
C、第三至第五等
D、第三至第四等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北洋政府时期,官员从任用上说,共分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种或四级,有时亦称为四等。中央行政官除特任官外,共分为九等:第一、第二两等为简任官,第三至第五等为荐任官,第六至第九等为委任官。因此**,委任职行政官员的等级确实是第六至第九等**。每一官等所分之级是为叙俸而定的,级愈高则俸愈大。这一制度体现了北洋政府时期官员任用和等级制度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