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成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甲不幸去世。甲妻认为其及六岁的儿子均可以继承取得合伙人资格。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甲去世时起,甲妻自然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甲子则不可以
B、甲妻及甲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C、在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情况下,甲妻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D、在乙、丙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甲子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正确答案】:C
甲、乙、丙共同成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甲不幸去世。甲妻认为其及六岁的儿子均可以继承取得合伙人资格。依据《合伙企业法》的
- 2024-09-09 16:56:48
- 商法原理与实务(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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