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的股东,乙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为了获利,甲公司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与交易量。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巨大的反响。经查,乙公司因经营困难,曾在其股票上市期间制作虚假会计报表,虚增利润5000万元。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乙公司作出暂停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乙公司不服,申请复核。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的行为在证券法上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2)上海证券交易所所作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3)乙公司应向哪一部门申请复核?
【正确答案】:(1)操纵市场的交易行为。
(2)合法。上市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的,或者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3)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
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的股东,乙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为了获利,甲公司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 2024-09-09 17:08:28
- 商法原理与实务(0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