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调解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生效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的效力是不同的
B、诉讼程序不因调解书或调解笔录生效而结束
C、当事人可以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
D、当事人可以对生效的调解书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法院调解的效力,是指调解达成协议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效力和不需要制作调解书时记载调解协议内容的法院的调解笔录的效力。 生效的调解书、调解笔录的效力是相同的。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虽然事实上只是一个行为,但具有双重性质,产生实体法和诉讼法两方面的法律效力。 (一)实体法上的效力 实体法上的效力表现为诉讼前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因调解书或调解笔录生效而消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依据调解书或调解笔录中记载的调解协议的内容而确定。 (二)诉讼法上的效力 诉讼法上的效力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结束诉讼程序。调解书或调解笔录生效表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已通过调解得到解决,诉讼程序因此而结束。。二是当事人不得提出上诉和再行起诉。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为了保证自愿性,法律允许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三是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关于法院调解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2024-09-09 01:09:41
-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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