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哪些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

违反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哪些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1)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2)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3)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