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郑某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郑某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如果被保证人的债务因“实质要件”的欠缺而无效(如签章伪造),并不影响票据保证的效力,保证人(郑某)仍应对票据权利人(丁公司)承担票据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