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成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在执行合伙事务时,由于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200万元债务,此时合伙企业的财产为150万元

甲、乙、丙三人成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在执行合伙事务时,由于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200万元债务,此时合伙企业的财产为15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应当先用合伙企业的150万元清偿债务

B.甲、乙、丙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无限责任

D.乙、丙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不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