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2 500×14%=350(万元),实际发生30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2 500×2%=50(万元),实际发生56万元,应纳税所得额调增6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 500×8%=200(万元),实际发生16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纳税调增50万元。

业务(7)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6+50=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