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该企业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
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额=7.2+180-(100.4+0.495+0.6+7.475)=78.23(万元)。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00.4+0.495+0.6+7.475)×10%=10.897(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10+10.897=20.897(万元)。
实际抵减额为抵减前应纳税额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较小一方。
企业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为20.897万元。
计算该企业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
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额=7.2+180-(100.4+0.495+0.6+7.475)=78.23(万元)。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00.4+0.495+0.6+7.475)×10%=10.897(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10+10.897=20.897(万元)。
实际抵减额为抵减前应纳税额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较小一方。
企业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为20.8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