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合计=48+13+9+18=88(万元)。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5(万元)。

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35×15%=5.25(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6+5.25=11.25(万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88-35-11.25=4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