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考虑扣缴因素,计算当期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不考虑扣缴因素,计算当期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57.03×(7%+3%+2%)=6.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