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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虑扣缴因素,计算当期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2023-11-02 22:41:09
税法
不考虑扣缴因素,计算当期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57.03×(7%+3%+2%)=6.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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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业务(1)中计入资本公积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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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当期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