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业务(3)中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款=7.5×40%=3(万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因此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范畴的,可以按照当期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