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5 500+400+300-2 800-300-210-420-550-900-180+120=960(万元)
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960×12%=115.2(万元)
通过县级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120万元应作纳税调增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115.2=4.8(万元)
另外,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不能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5 500+400+300-2 800-300-210-420-550-900-180+120=960(万元)
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960×12%=115.2(万元)
通过县级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120万元应作纳税调增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115.2=4.8(万元)
另外,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不能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