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恰当。

(2)不恰当。斜线划掉表示该项目不适用,与发函目的不符/应当在银行借款项目填写零或无。

(3)恰当。

(4)不恰当。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除非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收款单据和银行对账单可能不可靠。

(5)不恰当。没有核实微信联络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