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目前采用30天按发票金额(即无现金折扣)付款的信用政策,拟将信用期限放宽至60天,仍按发票金额付款。假设等风险投资的

A企业目前采用30天按发票金额(即无现金折扣)付款的信用政策,拟将信用期限放宽至60天,仍按发票金额付款。假设等风险投资的最低报酬率为15%,其他有关数据见表。   信用期决策数据 要求计算: (1)盈利增加, (2)成本费用增加, (3)增加的税前损益。

(1)盈利增加=增加的边际贡献-增加的固定成本   =(120 000-100 000)×(5-4)-(52 000-50 000)   =18 000(元)   (2)成本费用增加   计算应收账款机会成本的增加   变动成本率=4/5×100%=80%   改变信用期限导致的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增加   =60天信用期应计利息-30天信用期应计利息   =600 000/360×60×80%×15%-500 000/360×30×80%×15%   =7 000(元)   收账费用增加=4 000-3 000=1 000(元)   坏账损失增加=9 000-5 000=4 000(元)   (3)放宽信用期增加的税前损益=盈利增加-成本费用增加   =18 000-7 000-1 000-4 000   =6 000(元)   由于放宽信用期增加的税前损益大于0,故应放宽信用期,即采用60天信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