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9年至2021年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19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 200万元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甲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2019年1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 000万元。取得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均相等。
(2)2019年4月3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A商品,该批商品成本为400万元,售价为600万元,截至2019年年末,乙公司已将该批商品的30%出售给外部第三方。
(3)2019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440万元。
(4)2020年5月3日,乙公司销售给甲公司一批B商品,该批商品成本为500万元,售价为800万元,截至2020年年末,甲公司购入的该批B商品均未对外出售。乙公司2019年从甲公司购入的A商品剩余部分在2020年年末出售给外部第三方。
(5)2020年,乙公司发生净亏损200万元。
(6)截至2021年年末,甲公司2020年自乙公司购入的B商品已全部出售给外部第三方。
(7)2021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50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编制甲公司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