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6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16万元(含交易费用1万元和已宣告但未发放现金股利15万元)购入乙公可发行的股票200万股,,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甲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2020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
2020年6月30日,该股票市价为每股5.60元。
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该股票,当日该股票市价为每股5.50元
2021年4月9日,乙公司宣告发放股利2000万元。
2021年4月2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2021年5月20日,甲公司以8元/股的价格将股票全部转让。
要求: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与上述交易或事项有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