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购一批材料,含税价为1500万元。

2021年9月10日,甲公司因发生财

2020年11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购一批材料,含税价为1500万元。

2021年9月10日,甲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同意甲公司用其一项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非专利技术和一项债券投资抵偿欠款。

当日,该债权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甲公司用于抵债的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用于抵债的债券投资市价为800万元。

乙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项债权。9月20日,乙公司对该债权已计提坏账准备200万元,债券投资市价为790万元。乙公司将受让的非专利技术和债券投资分别作为管理用无形资产核算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甲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项债务。2021年9月20日,甲公司用于抵债非专利技术的账面原价为300万元,累计摊销为6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用于抵债的债券投资,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780万元,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一致,按年付息。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经税务机关核定,该项交易中无形资产的计税价格为200万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分别编制甲、乙公司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