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制定对账制度,对“应收账款”等多个往来科目未定期与对方公司核对,导致企业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应付

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制定对账制度,对“应收账款”等多个往来科目未定期与对方公司核对,导致企业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存在真实准确性的认定风险,进而导致资产安全完整和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等控制目标难以实现,属于(    )。

A.重大缺陷

B.重要缺陷

C.一般缺陷

D.微小缺陷

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