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代替乙保管手表,甲向丙借钱500元,对丙说:“把我的表质押给你。”丙接受。则 ()。
A、该质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该质押合同为有效合同
C、该质押合同没有成立
D、该质押合同是可以追认的合同,经追认有效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质押合同效力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84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质权人可以善意取得质权,既然能够善意取得质权,那么也就说明质押合同是有效的。
甲代替乙保管手表,甲向丙借钱500元,对丙说:“把我的表质押给你。”丙接受。则 ()。
- 2024-09-16 12:30:03
- 民法(专升本)(z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