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新】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的行为包括( )。Ⅰ、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Ⅱ、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
- 2024-11-08 11:34:07
-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新】
- 1
募集机构应当投资冷静期满后,对其进行投资回访,回访应当包括( )。Ⅰ、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Ⅱ、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经阅读
- 2024-11-08 11:34:05
-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新】
- 1
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 )等适当的方式进行投资回访。Ⅰ、电话Ⅱ、电邮Ⅲ、信函
- 2024-11-08 11:34:04
-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新】
- 2
销售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 )。Ⅰ、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Ⅱ、向投资者分
- 2024-11-08 11:34:02
-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新】
- 1
下列可以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的是( )。Ⅰ、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Ⅱ、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
- 2024-11-08 11:34:01
-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新】
- 1
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需要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下列选项中,属于风险揭示书中私募基金的一般风险的是( )。
- 2024-11-08 11:34:00
-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新】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
- 2024-11-08 11:33:58
-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新】
- 2
系统数据应逐日备份并异地妥善存放,系统运行数据中涉及基金投资人信息和交易记录的备份应当在不可修改的介质上保存( )年。
- 2024-11-08 11:33:56
-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新】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