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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是好朋友。一日,甲对乙表示,愿以1300元的价格将自己一台八成新的彩电卖给乙。因为乙不需要,遂将这一消息告知丙,丙向甲表示
- 2024-09-16 12:05:15
- 民法(专升本)(z0004)
程某在服装店做了一套服装,取衣服时因加工费一时不够而将一部手机留在服装店,约定次日补费后取回手机。依法律规定服装店对程某所留的手
- 2024-09-16 1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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